医药物流建设咨询顾问解决方案 在国家新医改政策即将全面实施及新版GSP全面修订的背景下,建设现代医药物流中心是任何一个谋求长期发展的药品经营企业所必需正视的现实问题,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建设一个需要综合考虑的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见效快的特点。如何建成一个高效运转与高性价比的现代医药物流中心,投资方、使用方、设备商、系统商、规划商或是总集成商都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如何在规划的工期内、合理的预算内达到预期的效果,需要一个机构对各方资源进行总协调。众多的实践表明,这个总协调如果由使用方或投资方来承担是最易见效且可靠的,但是,总协调所需的现代物流理念、系统与设备应用经验、投资建设经验与项目管理经验,使用方或投资方又往往极为欠缺,这类的人才和资源在短时间又难以找到或培养。 合作定位 北京志翔领驭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现代医药物流项目集成建设的甲方代表或甲方物流项目总顾问,可以有效地协助甲方把好投资关、质量关、运营关。 合作内容 合作内容分为管理顾问与物流项目建设辅导两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 物流项目申报指导、《药品经营许可证》申报辅导、GSP认证申报辅导、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国家产业优惠政策运用辅导。 2. 协助投资方或使用方选择合适的规划、系统与设备提供商与集成商,协助投资方或使用方谈判议价与合同签署审核,并负责协助投资方或使用方采购物流中心项目需要的其他设备设施。 3. 代表投资方或使用方对项目进行整体管理,理清项目实施思路、制定项目计划、监控项目进度、控制项目风险、监督项目质量与把控项目成本。 4. 协助投资方或使用方审核规划、系统与设备提供商与集成商交付的工作成果,在数据分析、规划设计、流程设计、设备选型、信息系统、上线实施、人员培训、运营辅导、施工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意见和建议。 5. 协助投资方或使用方对规划、系统与设备提供商与集成商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合作带来的价值 我们丰富的物流项目建设与统筹经验,加上投资方或使用方对项目的控制力,双方合作可以达到物流项目建设“好、省、快”的目标。 1. 控制投资 运用我们对物流行业建设的充分实践,对专业设备及系统的市场规则的精确了解、丰富经验和规则把握,准确对项目建设的系统费用、规划费用、设备费用进行预算,将费用进行合理控制,既可以保证关键环节的投资强度和高性价比,又可以控制项目的总体投资。 2. 把握项目质量 我们掌握了现代医药物流建设质量的评价标准,可以准确理解需求,将规划设计、设备选型与信息系统配置进行综合考评,确保软、硬件的有机融合,做到整体项目质量的最优化。 3. 保证工期 我们具备了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在项目综合协调与项目风险控制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转,排除不必要的干扰,避免误工与返工,杜绝建设项目走弯路,保证项目计划的高执行度。 4. 政策运用 我们熟知现代医药物流的判断标准、新版GSP对医药流通企业的前瞻性要求、政府对现代物流建设的支持政策,可以为企业在政策运作方面提供指导,协助企业争取国家政策的支持与优惠。 现代医药物流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愿意与中国的优秀药品经营企业密切合作,奉献我们的知识与经验,为您提供超值的全方位咨询顾问服务,为贵公司现代医药物流建设及长期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我国医药物流模式 总体来说,医药物流可以分为自营模式、外包物流模式、自营与外包相结合的混合模式和自营与对外承接物流业务相结合的混合模式。 1.自营模式 自营是指医药企业自己建立起网络化的现代物流配送体系,自主完成物流相关流程。自营模式的优点是保证医药企业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对物流活动的具体内容进行直接控制并通过合理规划提高物流作业效率,减少流通费用,并且树立企业良好的经营形象;对客户的需求做出快速反应,能建立有效的客户关系管理;自主掌握住产品的分销渠道,有利于同行业间的竞争;减少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泄露等方面的风险。但它也有不可忽视的缺点,即重整企业物流势必对公司的组织结构做较大变动,它要求企业具有很强的管理能力;同时,高昂的建设费用需要占用大量的固定资金,为企业的正常运转会带来一定障碍;容易造成物流资源不能充分利用,物流各环节割裂,长期来看不能形成核心竞争力。 国药物流以上海、北京、广州、天津四大物流中心为基础,各地物流仓库连锁化,形成主要以医药产品为主导资源,服务范围覆盖全国的综合物流运营网络系统,提供一体化的物流网络保障。构建中的国药物流全国信息系统,通过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将物流网点联结起来,依托网络使物流企业与药品制造商、供应商、下游客户及相关单位联结起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并对物流各环节进行实时跟踪、有效地控制物流活动的全过程,提升和整合物流的服务能力。 2.外包物流模式 外包物流模式是指医药企业将物流体系设计、维护、调货、库存管理、装卸和配送等全部物流业务委托于专业的物流公司运作。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上正式公布了加强监管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允许具有现代物流条件的批发企业接受已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企业委托的药品的储存、配送业务,同时也允许有实力并具有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及技术的企业为已持有许可证的药品企业开展第三方药品现代物流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