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品批文转发让中您需要注意05 1、时间限制 1)、注射剂等无菌药品在2014年12月31日前; 2)、其他类别药品在2016年12月31日前提出转让申请。 2、程序和要求 逐一提出转让申请,经受理、审评并获批后方可销售。 1)、受理。转出方省级药监局核准,转入方省级药监局提出转让补充申请,省药监局审核同意后发受理通知书; 2)、审评审批。转入方按品规逐一完成技术研究,向省药监局提出开展后续技术审评工作。省药监局按照《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结合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相关要求完成情况开展技术审评、生产现场核查和样品检验,ok的提出批准生产上市意见并报国家局。国家局发补充申请批件,核发批准文号并注销原批准文号。若涉及生产许可范围变化的,省药监部分核减生产范围或注销生产许可证。 如果您还有疑问,CIO在线为你深入解答 GJPC国健医药咨询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⒈帮您找到合适的购并合作对象 ⒉帮您进行充分的项目论证,进行资产评估和专业技术评估 ⒊帮您办理购并和变更全过程的手续 4.帮您办理品种的注册及批文申请 广州·香港·北京·上海·武汉·重庆·沈阳·海南·海南
国健医药咨询凝聚13年专业经验荣誉出品 全国连锁,专业服务。 联系我们: 全国咨询热线:400-003-0818 企业QQ:400-003-0818 CIO在线微信号:CIO在线、ciozaixian CIO合规保证组织微信号:CIO合规保证组织、gjpc0818 CIO在线网址:www.ciopharma.com 广州总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74号广东外贸大厦B座1-2楼 香港总部地址:中国香港九龙观塘鸿图路1号21楼11室 北京总部地址: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8号大成广场西7门12B28室 |